这个问题提到了一个具体的案例——冯德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涉及到多个法律方面的因素。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业务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然后,我们来看看冯德刚的具体行为是否符合这个定义。如果他未经批准,私自设立了一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并且进行了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那么就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三,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冯德刚的行为是否达到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标准。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标准包括: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如果冯德刚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他可能会面临什么样的刑事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责任包括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五,如果冯德刚的行为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他的财产可能会被没收,或者用于赔偿损失。
总的来说,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情况来分析,而不能简单地给出一个肯定或否定的答案。同时,作为一个AI语言模型,我无法获取到相关的具体信息和案情,因此无法进行更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如果你有更多的疑问,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