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内容是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责任和刑罚规定。他可能关心以下几个方面:
1. 犯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表现和构成要件。
2. 刑事责任:对于犯罪主体,即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3. 法定刑罚:不同情节下,法院可能判处的刑期范围。
4. 并处措施:除了主刑外,是否还有附加刑如罚金等。
5. 民事赔偿:犯罪行为人是否需要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
以下是对以上五个方面的详细解析:
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等方式吸收资金等行为。
2. 刑事责任对于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 法定刑罚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这里的“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以及“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具体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
4. 并处措施无论对个人还是单位,如果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还会被责令退赔集资参与人的损失,无法全部退还的,应当以非法吸收的资金为限,超出部分不计入量刑基数。未退还的部分,继续追缴。
5. 民事赔偿在刑事诉讼中,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行为人赔偿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此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受害人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犯罪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总结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项严重的经济犯罪,其处罚力度与犯罪情节紧密相关,不仅涉及刑事责任,还包括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对于单位和个人,法律均有明确的刑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