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提到了两种犯罪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发行债券或者销售其他有价证券,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
在实践中,如果某人或某公司通过承诺高回报来吸引公众存款,而且这些存款并未用于合法目的,而是被用于投资或其他用途,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例如,某个人在未经国家批准的情况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十万元,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 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如果某人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以虚假的陈述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方式,诱骗他人将资金交给自己使用,例如以投资、借贷等方式欺骗他人将资金交给他,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总结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都是犯罪行为,但是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违反了金融监管法规,而后者则是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因此,这两种犯罪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