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在询问关于徐宝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情况,并希望了解该案件的事实细节、法律责任、量刑标准、证据认定以及辩护策略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1. 事实细节:
在具体案件中,徐宝军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首先要查明的事实是其是否存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本罪。
2. 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量刑标准:
量刑时会考虑犯罪金额、涉及人数、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因素。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数额巨大”和其他严重情节有所明确。
4. 证据认定:
认定徐宝军是否有罪的关键证据可能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合同协议、证人证言、公开宣传材料、审计报告等。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徐宝军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并达到法定的入罪标准。
5. 辩护策略:
徐宝军的辩护律师可能会从以下几个方向进行辩护:是否存在实际的吸收行为、是否属于公众、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否存在自首或积极赔偿情节等。同时,也可能针对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及合法性提出质疑,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关于徐宝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需结合具体的事实证据,严格按照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判断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