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张人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问题,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即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吸收的资金达到一定数额,通常情况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 证据链要确认张人毅的犯罪,需要有充足的证据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记录、借款合同、证人证言等,证明其实际吸收了公众存款,并且没有合法的放贷资质。如果张人毅只是被误告或误解,那么必须有确凿证据证明他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3. 法律责任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4. 辩护策略如果张人毅被控告,他的辩护律师可能会强调他缺乏主观故意、吸收资金用于合法用途、或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等,试图减轻罪责。但最终判决取决于证据和法律适用。
5. 司法程序张人毅案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首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审理。整个过程应当保证公正公开,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张人毅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以及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如果定罪,将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在整个过程中,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辩护律师的努力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