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提到了一个具体的案例——杨国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2. 详细情况:在该案件中,杨国利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通过承诺高额回报的方式,向公众吸收存款,导致大量公众财产遭受损失。
3. 非法性:杨国利的行为是非法的,因为他没有获得相应的金融许可,也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4. 后果:杨国利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他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5. 总结:杨国利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公众的财产权,也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我们应该加强金融知识教育,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同时也需要加大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