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关心的问题是: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经手人"的角色是什么,他们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以及如何界定他们的责任。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定义与角色经手人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通常是指实际执行或协助实施非法吸储行为的个人,他们可能是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可能是被雇佣的第三方。他们的主要角色是直接与公众接触,接收或处理存款,或者推广吸储活动。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手人如果明知该行为违法仍积极参与,可能被视为共犯,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主观明知法律强调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即经手人必须知道其行为的非法性。如果经手人声称不知情,但有证据证明他们应当知道或者事实上已经知道,仍然进行相关行为,那么他们仍然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4. 职务责任如果经手人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参与非法吸储,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他们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者贪污罪,具体取决于其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即使不是直接决策者,也可能因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而承担责任。
5. 法律依据原文《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经手人,如果明知故犯,将面临刑事责任,包括刑期和罚金。他们的责任判定取决于他们的角色、行为性质、主观明知程度以及是否滥用职务。具体法律责任需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