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民昌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个问题涉及到刑法中的金融犯罪,具体来说,是关于非法集资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犯罪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的“公众”通常指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2. 犯罪构成要构成此罪,杨民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主体上,必须是自然人或单位;(2)行为上,必须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以吸收存款的名义进行;(3)对象上,吸收的是不特定社会公众的资金;(4)数额上,达到一定金额(如5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较大损失);(5)主观上,行为人需明知其行为违法,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3. 证据收集警方和检察院在起诉前,通常会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杨民昌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并且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4. 法律责任一旦被定罪,杨民昌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辩护策略作为被告,杨民昌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可能的辩护点包括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证据是否确凿等。律师会通过审查证据、质疑控方论证等方式争取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个严重的金融犯罪,涉及法律规定严谨,证据链要求完备。杨民昌的案件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审理,最终判决将取决于证据和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