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提到了一个具体的案例——何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冤案。这起案件涉及何源在2014年被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终被判无罪释放。
何源是一个在中国广为人知的企业家和社会活动家。他在2008年创立了一家名为“何源集团”的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等。然而,在2013年,他被卷入了一场被称为“钱荒”的金融风暴中。
在这个背景下,何源被警方调查,被认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法院判决书显示,警方认为何源通过其公司的名义,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给予高额回报。但实际上,这些资金并未用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而是被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挥霍。
在审理过程中,何源的辩护律师坚持认为他的行为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他们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的规定,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何源的行为并不符合这一规定。
另外,辩护律师还指出,何源并没有以营利为目的,也没有给公众造成实际损失。他们的主张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总的来说,何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冤案是一起备受争议的司法事件。虽然这个案件的结果对何源本人来说是不幸的,但也引发了关于中国司法公正性的讨论。这个事件也提醒我们,任何涉及到公众利益的商业活动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