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的立法修改和重点关注。用户希望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此次会议中是如何修正和完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法律法规的。
一、新法背景
根据201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刑法修正案(九)>的决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一个重要的刑事犯罪行为被明确纳入了刑法修正案(九)。
二、修订内容
在此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罚金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了罚款上限,具体为: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还明确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单位和个人采取责令改正、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等行政监管措施,并可以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三、修订意义
修订后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仅提高了罚款标准,还强化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行政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刑法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打击力度。这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四、案例分析
以近年来备受关注的P2P网贷行业为例,许多平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被查处,其中不乏一些有影响力的大型企业。此次修订后,对于类似案件的处理将更加严厉。
五、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修改不仅强化了对这一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也体现了其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决心。在未来的工作中,相关部门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