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关心的问题是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诉讼费用及其相关法律事项。作为资深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为您进行详尽的解答:
1. 诉讼费用的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样的刑事案件,一般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被告人不需自行支付诉讼费。但如果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部分,那么涉及财产的部分,原告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2. 法律援助:
若被告人经济困难,无法负担诉讼费用,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就本条例第十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经济状况证明。”这包括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律师服务费用的情况。
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受害者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遭受经济损失,可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此时,受害者的诉讼费用将根据民事诉讼的规定来计算和承担。
4. 案件处理流程: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诉讼流程通常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在每个阶段,都有可能产生相关的诉讼费用,如鉴定费、公告费等,这些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或按比例分担。
5. 罚没收入的使用: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诉讼费用主要由国家承担,除非有附带民事诉讼,此时可能需要受害者或其他当事人支付诉讼费用。案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鉴定费等,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同时,被追缴的非法所得会依法上缴国库。如有进一步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