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用户可能关心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与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主体行为人必须是自然人或单位。
- 行为未获许可擅自吸收或变相吸收。
- 对象针对不特定多数人。
- 结果扰乱金融秩序。
2. 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 直接吸收公众存款,如设立非法银行、投资公司等。
- 变相吸收,如通过理财产品、股权众筹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吸引存款。
3. 法律责任- 对个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及罚金。
- 对于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证据收集- 非法吸收存款的事实证据,如收款凭证、宣传材料、转账记录等。
- 是否明知或应知非法性。
5. 法律责任的认定判决时会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违法所得金额、受害人数、社会影响等因素。如果行为人能证明自己不知情或积极补救损失,可能减轻责任。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刑事犯罪,其构成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包括行为人身份、行为方式、对象范围以及对金融秩序的影响。对于涉及此罪的案件,证据链完整且犯罪事实清楚,将依法严惩。同时,法律责任的认定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保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