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理解您对蒋伟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问题感兴趣,并希望得到一个详细的法律分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个人或单位未经批准,以非法集资等方式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犯罪构成-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蒋伟涛必须有以下行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批准,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份额等证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 他需要实际吸收了公众的存款,即以承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方式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存款人以回报。
2. 证据收集- 要定为犯罪,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蒋伟涛实施了上述行为,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3. 主观要件- 必须是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仍故意实施。如果蒋伟涛不知情或过失导致,可能不构成犯罪。
4. 情节严重性-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涉及的人员数量、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因素会被法院考虑,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5. 法律责任- 如果蒋伟涛被定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结:蒋伟涛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关键在于事实证据是否充分,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