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提到了一个具体的案例——戴向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戴向军是一个非常有名的人物,他是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手段或者诱骗方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该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2. 行为人的行为是基于非法占有目的。
3. 行为人使用了诈骗手段或者诱骗方法。
4. 行为人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数额较大。
5. 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发生后逃避追缴或者销毁证据,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个人被指控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那么他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要被处以罚款。此外,如果他的犯罪行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那么他还可能需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总之,戴向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他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一个资深高级律师,我会尽我所能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帮助他理解和应对这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