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集中在“e租宝”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涉及到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 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理解: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2. “e租宝”的商业模式:e租宝是安徽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互联网金融平台,其主要业务是通过线上平台向投资者出售由线下租赁公司提供的债权转让项目,并从中获取收益。
3. “e租宝”的运营模式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虽然e租宝的商业模式类似于传统的民间借贷,但其存在以下几个显著区别:首先,e租宝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的方式不同于传统的民间借贷,而是通过线上平台公开销售;其次,e租宝的投资者通常不会直接与借款人发生联系,而是通过第三方中介进行交易;最后,e租宝的收益来源于租金收入而非利息收入。
4. “e租宝”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判断e租宝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e租宝是否获得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其次,e租宝是否存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最后,e租宝的收益是否来自于租金收入而非利息收入。
5. 如果“e租宝”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该如何处罚:如果e租宝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根据《刑法》的规定,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刑事责任。
总结:虽然e租宝的商业模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其行为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对于此类互联网金融平台,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同时,投资者也需要提高风险意识,谨慎对待各类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