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针对投资人的这一行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 1. 罪名定义与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此罪需满足以下条件:
- 主观上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
- 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即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 2. 非法性的判断
关键在于是否“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根据《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规定,吸收公众存款是商业银行的专属业务,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 3. 公众性的界定
“公众”指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即吸收资金的对象广泛,不限于亲友或单位内部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吸收资金的对象超过一定数量,特别是通过公开宣传的方式吸引资金,将被视为具有公众性。
### 4. 行为方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或是通过P2P网络借贷、众筹等新型金融模式进行。重要的是看是否实质上构成了对公众资金的吸收并承诺回报。
### 5. 后果与法律责任
除了刑事处罚外,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可能面临财产追缴、退赔以及罚款等法律责任。同时,投资者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所遭受的损失,一般情况下法律并不提供保护。
### 总结
投资人若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其核心在于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向公众募集资金,并承诺回报,从而扰乱金融秩序。判定时需综合考虑行为的非法性、公众性、具体行为方式及其后果。一旦触犯此罪,不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责任,还可能带来一系列的经济与信誉损失。因此,投资人在进行金融活动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活动的合法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