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刑法》规定的金融犯罪之一,它主要指个人或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也侵犯了公众的利益。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特点
1. 非法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没有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吸收存款业务的行为。
2. 不特定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即既可以是对熟人,也可以是对陌生人。
3.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应当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构成犯罪,这一般情况下需要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4. 社会危害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损害了公众利益。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责任
1. 刑事责任: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行政责任:除了刑事责任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还可能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四、法律依据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总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严重的金融犯罪,其特征包括非法性、不特定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等。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