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作为中介涉及到这一罪名,可能是由于帮助他人进行此类非法活动,或者自身直接从事了非法集资行为。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犯罪主体中介可能作为直接实施者,也可能间接参与。直接实施者通常包括金融机构、个人或公司,间接参与者如经纪人、顾问等。根据《刑法》第176条,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此罪。
2. 犯罪行为中介可能通过各种方式吸收公众存款,如承诺高额回报、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等。非法集资的手段多种多样,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股权众筹等。关键是这些行为未经过金融监管机构的许可。
3. 主观要件中介必须明知其行为是非法的,且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故意。如果中介对此不知情,可能构成民事责任而非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明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仍实施相关行为的,才构成犯罪。
4. 社会危害性中介的非法行为可能导致大量资金流入非法渠道,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破坏正常的金融秩序。这将直接影响到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5. 法律责任对于中介,如果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罚金和有期徒刑。严重的,可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总结:中介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需具备犯罪主体资格、实施了非法行为、明知违法、具有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故意等条件。若被定罪,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因此,任何从事金融活动的中介都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