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这个问题的关注点在于该行为的违法性、构成要件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
1. 违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金融犯罪范畴,违反了国家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管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原文如下:“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 构成要件 - 主体行为人必须是自然人或单位,且未获得合法的金融机构资格。
- 行为未经许可,擅自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包括以投资理财、预付消费等方式。
- 客体侵害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财产安全。
- 主观要件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其行为违法但仍实施。
3. 法律责任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集资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集资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4. 社会危害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往往会导致资金链断裂,损害投资者利益,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5. 预防与救济公众在投资时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受害人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刑事追诉,同时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寻求救济。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一种严重的金融犯罪,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因此,任何未经许可擅自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公众在投资时务必谨慎,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