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人数”可能指的是犯罪主体涉及的人数,即有多少人共同参与或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用户可能关心的是,这个罪名是否可以是个人单独犯,还是必须是多人共同犯罪,以及人数多少会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
1. 犯罪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条文并未明确指出犯罪主体必须为两人以上,因此,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可以构成该罪的犯罪主体。
2. 共同犯罪:如果有多人共同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那么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是共同犯罪。”这意味着只要两人及以上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并实施了犯罪行为,就构成共同犯罪。
3. 主从犯划分:在共同犯罪中,会区分主犯和从犯。《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说明,即使多人共同犯罪,不同人在犯罪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对他们的刑事处罚也会有所区别。
4. 数额与情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和情节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如《刑法》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更重的刑罚。这里并没有明确规定人数多寡会影响这一判断,但人数多可能会被视作犯罪规模大,从而加重情节。
5. 自首、立功等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关于自首的规定,以及第六十八条关于立功的规定,无论是一人还是多人犯罪,如果有自首或立功的情节,都将对其刑事责任产生积极影响。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多人共同犯罪时,需要区分主犯和从犯,且每个人的法律责任将根据其在犯罪中的角色和犯罪数额、情节来确定。此外,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也会影响最终的刑事责任。具体案件处理应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