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刑法》规定的金融犯罪之一,它主要指的是未经批准或者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
1. 指导思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以非法获取资金为目的,通过公开或者半公开的方式,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存款。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
3. 注意事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 吸收的资金不是特定的对象;
- 吸收的资金是用于非法目的;
- 吸收的资金是超出合法经营范围的;
- 吸收的资金数额较大。
4. 具体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未取得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非法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
- 开设或者变相开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的;
- 将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组织及其开办的储蓄账户用于吸收公众存款的;
- 以虚假的经济实体或者虚构的担保人等方式骗取公众存款的;
- 利用职权强制或者诱骗单位和个人存款的。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责任
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对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注意事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根据其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其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巨大,造成公众的重大经济损失,那么其刑事责任可能会加重。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危害
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 注意事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不仅危害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也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它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损,也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的信誉受损,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防范
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2. 注意事项: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防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发生。同时,公众也应该提高自身的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避免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所迷惑。
五、总结
总的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一种严重的金融犯罪行为,它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防范和打击,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