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刑法》规定的金融犯罪之一,它主要指的是未经批准或者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义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1. 行为主体:主体是单位和个人。
2. 客体:客体包括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3. 主观故意: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实施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却仍然实施该行为。
4. 客观行为:客观表现为未经批准或者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罚规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依据
1.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至第七条
五、总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严重的金融犯罪,破坏了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远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避免成为受害者。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