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提到了一个具体的案例——陈思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具体而言,这里的“非法”是指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吸收公众存款”是指向不特定的公众筹集资金。
2. 焦点关注:首先,陈思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次,如果构成犯罪,他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再次,他的行为是否与他的职务有关?
3. 分析:
(1)关于陈思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问题,关键在于他对公众的存款是否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如果没有计划、没有组织,只是个人的零星行为,那么他可能不会构成犯罪。反之,如果有计划、有组织地吸收公众存款,即使数额不大,也可能构成犯罪。
(2)关于他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他还可能需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3)关于他的行为是否与他的职务有关,这也是决定他是否构成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他的行为是基于他的职务职权,那么他可能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4. 结论:总的来说,陈思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他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判断。同时,他的行为是否与他的职务有关也是判断的关键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