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刑法》规定的金融犯罪之一,它主要指的是未经批准或者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包括:
1. 个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表现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表现为: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或者超越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
3. 向亲友或者其他关系人吸收存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4. 其他依法应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罚标准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罚标准主要包括:
1. 对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 行为主体必须是单位或个人;
2.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 行为人的行为必须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4. 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
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依据原文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位是指未经批准或者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以及犯罪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