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定罪并判决,关于返还钱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犯罪事实确认首先,法院会根据证据确保证据链条完整,证明被告确实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只有在确认了这一事实的前提下,才可能涉及到资金的返还问题。
2. 赃款性质返还的款项是否属于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需要明确区分于合法的经营收入。如果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资金,这部分应当予以追缴。
3. 受害人范围返还的顺序通常是按照受害人的损失程度,先返还给被骗取资金最多的受害人。法院会根据受害人的报案和证据材料进行排序。
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返还非法所得。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被告人的财产情况和犯罪数额,判决被告人赔偿受害人损失。
5. 执行环节即使被告人被判有罪并需返还资金,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困难,如被告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待条件成熟再行返还。
法律依据原文:
- 《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刑事诉讼法》第293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对于返还财产等判决,应当依法执行。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被判有罪,法院会根据犯罪事实、证据及受害人的损失情况,决定是否返还非法所得。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被告人财产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返还的具体情况需根据司法程序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