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必须澄清,作为一个AI,我无法提供实时的法律调查或个人案件详情。但我可以为您提供一般性的法律分析,以及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1. 事实认定如果王刚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以下事实:他是否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公开、承诺还本付息等方式,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这通常需要证据支持,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
2. 法律依据- 《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 犯罪主体王刚作为个人,如果是以公司、企业等名义进行,还需看其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如果是,则可能构成单位犯罪。
4. 主观故意王刚是否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且有意为之,这是判断是否有罪的重要因素。如果他误以为自己的行为合法,可能构成过失犯罪。
5. 刑事责任如果王刚确实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同时还要承担清退赃款的责任。
总结:对于王刚的具体情况,需要法院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如果您是王刚本人或其亲友,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了解详细的法律程序和辩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