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提到了两种犯罪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帮助犯。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发行债券或者销售其他有价证券,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
在实践中,如果某人协助他人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认定为帮助犯。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的人员,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
2. 帮助犯:
根据《刑法》第27条的规定,帮助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为人在犯罪活动中起什么作用,只要起到了辅助作用,都可以认定为帮助犯。
3. 法律依据原文: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包括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发行债券或者销售其他有价证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的人员,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
4. 结论:
总的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帮助犯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发行债券或者销售其他有价证券的行为,而帮助犯则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人。在实践中,如果某人协助他人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认定为帮助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