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用户关注的是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和具备资质的问题。他们希望了解,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成为这种行为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满足哪些法律条件。同时,他们可能对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有深入的探索需求。
1. 定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这里的"公众"指的是社会不特定对象,而非特定亲友或组织成员。
2. 资质要求- 主体主体必须是自然人或者单位,但非法吸收存款通常是由单位实施的,如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公司。
- 非法性行为人必须是以非法的方式吸收存款,如虚构高收益、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等手段。
- 目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而不是正常的金融业务。
- 数额和范围达到法定的数额标准,即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的存款金额超过30万元人民币,或者吸收公众存款对象超过100人。
- 时间持续时间至少3个月,或者一次非法吸收存款达到50万元以上,且无法全部返还。
3. 法律依据- 《刑法》第176条: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明确了犯罪数额、人数、期限等细节标准。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年):对非法金融机构的认定和取缔,是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要手段。
4. 案例分析过去一些典型的案件,如e租宝、中晋系等,都是因为通过网络平台,以高息为诱饵,大量吸收公众存款,最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查处。
5.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主要基于主体、行为方式、目的、数额和时间等多方面的考量,一旦触犯,将依法受到法律制裁。对于个人和单位来说,合法经营,遵守金融法规,是避免此类犯罪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