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聚焦在对辽宁省范围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量刑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上。他希望了解具体的法律条款,以及可能影响量刑的各种因素。因此,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1.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数额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 情节加重若存在以下情况,可能会被判处更重的刑罚:
-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巨大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如使用诈骗方法吸收公众存款等。
4. 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积极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5. 地域差异虽然全国适用统一的刑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区法院可能会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影响等因素,在量刑时有所区别。但总体来说,会遵循上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总结:在辽宁省,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定罪和量刑。量刑会考虑金额、涉及人数、造成的损失以及是否有自首、退赃等情节。如果有特殊情况,法院也会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做出裁决。建议如有具体案件,应咨询当地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