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保释,是指在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后,为了保证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防止其逃避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家属向法院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允许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期限内暂时离开看守所,但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监管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
1. 犯罪事实与情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如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罪行轻微,没有其他严重情节,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法院可能会考虑保释。
2. 社会危害性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没有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已经退还了非法吸收的资金,对社会危害性较小,保释的可能性会增加。
3. 悔罪态度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赃等表现,也会影响保释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67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4. 保证人和保证金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不会逃避司法机关的传唤和审判。《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取保候审应当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5. 司法机关的判断最终是否批准保释,由公安机关执行,报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确实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他们会依法作出决定。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保释,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悔罪态度以及能否提供有效的担保。只有在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批准保释。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由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确保权利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