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以下是五个方面的法律依据: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五条的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公众”是指不特定的自然人或单位,但也不包括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公众存款”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以获取财物的行为。
5.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才能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违法行为,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金融管理法规,不得进行任何非法的金融活动。如果违反了这一规定,不仅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还可能面临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的金融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