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提到了两种犯罪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民间借款。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发行债券或者销售其他有价证券,或者进行其他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法律依据:
- 《刑法》第176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其他有价证券;或者未经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未经国家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出具凭证、承诺还本付息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2. 民间借款:
民间借款是指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借贷行为。如果民间借款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则可能构成犯罪。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八条:“公民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总的来说,如果民间借款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则可能会构成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立即停止非法行为并寻求法律帮助。同时,作为个人也应该提高风险意识,避免投资于未经合法审批的融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