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提问可能是关于在江苏省发生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相关法律问题,其关注点可能包括:
1. 定罪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江苏省,若个人或单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公开宣传并承诺回报,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且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可定此罪。
2. 法律责任:对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者,《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受害者权益保护:受害者可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返还本金及利息等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案财物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
4. 案件查处机关与程序:在江苏省内,此类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交由人民法院审判。在此过程中,遵循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程序规定,如拘留、逮捕、取保候审、审查起诉、开庭审理等。
5. 预防与监管:江苏省的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同时,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能力。
综上所述,在江苏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将受到严格执法,按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追究刑事责任,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并通过加强预防和监管措施,防止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