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刑法》规定的金融犯罪之一,它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的行为。
一、定罪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未经国家有关金融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量刑幅度
根据上述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幅度主要取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及是否有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达到一定规模或者情节严重的,会加重处罚。
三、罚金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处以罚金。具体的罚金数额应根据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和情节来确定。
四、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导致的资金损失应当由行为人负责赔偿。此外,如果行为人的资金来源属于违法行为,那么他们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五、追诉时效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在追诉时效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如果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公安机关将不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严重的金融犯罪,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我国法律将给予严厉打击。同时,我们也应该提高自身的金融知识,避免被非法金融机构所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