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数额较大或者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对于是否能减刑,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 犯罪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例如,如果被告人是初犯,且主动退赃,认罪态度良好,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减轻刑罚。
2. 自首、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3. 犯罪数额和受害人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越大,涉及的受害人越多,对社会的影响越严重,一般情况下刑罚会相应加重。但如果能够证明被告人积极赔偿损失,减轻了社会危害,也可能作为减刑的理由。
4. 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如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悔罪表现以及其行为对金融市场的破坏程度等因素。
5. 服刑表现:在监狱中,如果被告人遵守监规,接受改造,表现良好,也有利于减刑。这通常通过减刑、假释等程序实现。
总结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能否减刑,需要综合考量上述因素,并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但请注意,减刑并不是必然的,每个案件的具体处理都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建议被告人及其家属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详细的辩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