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从犯罪对象来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这里所说的“公众存款”主要是指公民个人储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
2. 从行为方式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常表现为行为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活动。这种行为可能包括公开宣传吸收公众存款,也可能是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吸收公众存款。
3. 从犯罪后果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能会导致公众资金受损,扰乱金融秩序。因此,该罪不仅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还需要对受骗的公众进行民事赔偿。
4. 从法律依据来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标准和量刑规定。其中,“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对犯罪分子最高可以判处的刑罚。
5. 从司法实践来看,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频发,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加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打击力度,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是当前司法机关的重要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