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没有金融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对于涉及此罪名并成为网上追逃对象的情况,用户可能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 1. 罪名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此罪需要满足几个关键要素: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扰乱了金融秩序。
### 2. 网上追逃的法律依据
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将符合刑事拘留、逮捕条件而逃跑的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并展开跨区域的缉捕工作。这一措施的法律依据主要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部分。
### 3. 可能的法律后果
一旦被定罪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被列为网逃人员,除了上述提到的刑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 财产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将被依法追缴。
- 信用影响犯罪记录会影响个人信用和社会评价。
- 职业限制某些行业可能不再允许其就业,如金融领域。
- 社会影响家庭生活、社交关系等多方面都会受到负面影响。
### 4. 自首与减轻处罚的可能性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对于已成为网逃人员的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配合调查,是减轻法律后果的重要途径。
### 5. 辩护策略
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
- 主观意图证明行为人没有非法吸收存款的故意,或对行为的违法性缺乏认识。
- 客观行为是否存在公开宣传、承诺回报等行为,以及这些行为的具体性质和范围。
- 证据合法性审查指控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合法、充分,是否存在取证程序违法的情况。
- 量刑情节强调自首、立功、退赃、认罪悔罪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 总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项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一旦被认定并成为网逃对象,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对于涉嫌该罪的个人,应积极面对,考虑通过自首、合作调查等方式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同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