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侦查主体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依据和重点要素。作为一个资深高级律师,我会从五个方面对此进行详尽解析:
1. 侦查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负责。”因此,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类刑事案件,通常由中国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2. 法律定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犯罪构成要件:
- 行为主体:一般为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
- 客观行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
- 对象特征:涉及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 危害结果: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4. 证据收集: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需要搜集和固定各种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以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及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5. 司法程序:在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将向法院提起公诉,随后进入审判阶段。
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取证和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确保公正、合法地打击此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