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焦点在于了解张鹏是否被认定为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这个罪名的具体定义、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可能的辩护策略。作为一名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或者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客观方面: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并且数额较大或造成严重后果。
- 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没有合法手续而吸收公众存款。
3. **法律责任:**
- 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4.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5. **辩护策略:**
- 确认事实:核实是否有证据证明张鹏确实进行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如吸收的对象是否特定,是否有合法手续等。
- 法律适用:辩解是否存在法律上的误解,比如对“社会不特定对象”的理解,或是在吸收行为中的主观认知问题。
- 减轻情节:寻找减轻处罚的情节,如自首、立功、积极退赃、取得受害者谅解等。
**总结:**
对于张鹏是否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断,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如果被定罪,他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作为辩护律师,我们的任务是确保程序公正,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并维护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