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擅自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国的金融管理法规,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用户提出此问题可能关心的焦点包括:行为定性、法律责任、量刑标准、如何界定非法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
###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非法集资的认定、涉案财物的追缴等问题。
### 2. 行为定性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核心在于“未经批准”和“面向公众”,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理财产品、会员费、预付款等形式变相吸收资金,关键在于是否有公开宣传、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 3. 责任主体
该罪的责任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罪时,不仅单位受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承担刑事责任。
### 4. 界定非法的标准
- 是否具有合法的金融业务许可。
- 吸收资金的对象是否为不特定的公众。
- 是否承诺回报,无论是明示还是暗示。
- 是否扰乱了金融秩序。
### 5. 量刑与法律后果
- 刑罚包括自由刑(有期徒刑或拘役)和财产刑(罚金)。
- 根据吸收资金的数额、涉及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情节,量刑会有不同。
- 对于退还资金、减少损失、积极配合调查的行为,法律实践中可能会考虑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和个人分别处罚。
### 总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个严重侵犯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其定罪和量刑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涉及此类行为的案件,法律会综合考虑行为的性质、规模、影响等因素,依法进行处理。任何个人或单位在从事金融活动时,必须确保其合法性,避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