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关注的问题焦点包括:1) 高猛是否确实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 这项行为的法律定义和构成要件;3) 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4) 如何证明这种犯罪行为;5) 受害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这个罪名主要针对的是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1) 非法性高猛的行为必须是在没有获得相关金融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他作为个人或公司向公众募集资金,而没有得到合法的金融许可证,那么就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 公众性非法吸收的存款对象必须是“公众”,即不特定多数人,而非特定的少数投资者。如果高猛向大量不特定的人群募集资金,而不是仅限于亲友等特定人群,这可能符合公众性的要求。
3) 扰乱金融秩序此类行为必须对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影响,如破坏金融市场稳定性,影响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等。
4) 证据证明这种犯罪通常需要收集资金流转记录、宣传材料、受害者证词等多种证据。如果高猛承诺高额回报、广泛宣传并实际吸收了大量资金,且无法提供合法的金融业务证明,这可能构成有力证据。
5) 受害者权益保护受害者可以通过报警、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追讨损失。若高猛被认定有罪,法院可能会判决其返还非法所得,同时,受害者也可以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总结:如果高猛未经许可,向公众吸收存款,并对金融秩序造成扰乱,他可能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害者应通过法律途径,如报案、诉讼等,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司法机关需收集相关证据来确认并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