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以公开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非法集资的行为。如果已经构成犯罪,涉及到返款的问题,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五个方面的分析:
1. 犯罪事实确认首先,公安机关或检察院需要确认犯罪事实,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涉及人数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只有在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讨论返款问题。
2. 刑事责任承担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 赃款处理非法吸收的款项属于犯罪所得,应当予以追缴。如果能够证明部分款项用于返还集资人,这部分可以作为返还的基础。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分子可以逃避刑事处罚。
4. 司法程序返款通常在刑事审判阶段由法院决定。在量刑时,法院会考虑受害人的损失程度,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因素,可能酌情返还部分款项。这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进行,不能直接向犯罪嫌疑人索要。
5. 民事诉讼如果集资人还有其他损失,如投资本金未归还,他们可以选择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请求返还本金。这与刑事追缴是两个不同的法律程序。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返款问题,主要取决于犯罪事实、刑事责任的认定以及司法程序的推进。受害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但不能期待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同时,法律强调保护投资者权益,但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会考虑社会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