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关于中晋公司涉嫌此罪的问题,我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犯罪主体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通常是单位,包括公司、企业等。如果中晋公司被证实是未经许可从事非法集资活动,那么它就可能成为犯罪主体。
2. 行为要件中晋公司必须实施了以下行为:一是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包括通过公开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等方式吸引公众存款。
3. 主观要件中晋公司的行为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仍故意实施。如果公司高层明知其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但为了追求利润而故意为之,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有罪。
4. 数额与后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仅要看行为本身,还要看涉及的金额大小和对金融秩序造成的破坏程度。如果中晋公司的非法集资活动造成了大量投资者损失,影响金融稳定,那么情节将更为严重。
5. 法律责任对于单位犯罪,中晋公司可能面临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个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总结:中晋公司若被证实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且符合上述法定条件,将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体的法律结果将由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在此过程中,建议受害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于司法机关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