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没有金融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针对您提到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逮捕书”这一问题,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 1. **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 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 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扰乱金融秩序而仍然实施。
- 客体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 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且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 2. **逮捕的法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 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没有合适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
### 3. **逮捕书的内容与程序**
逮捕书应当载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涉嫌犯罪的主要事实、逮捕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程序上,需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并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
### 4. **法律依据原文**
-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5. **总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逮捕,不仅要求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还要求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确保程序正义。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司法机关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对于涉及此罪的个人或单位,应积极寻求法律帮助,依法辩护,争取最有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