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与概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犯罪构成- 主体:一般为单位或个人,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的规定处罚。
- 客观方面:未经许可,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主观方面:行为人明知其行为违法,仍实施该行为。
3. 法律责任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4. 证据收集侦查机关通常会收集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宣传材料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非法吸收存款行为及其数额。如果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证据要求更为严格。
5. 刑事诉讼程序案件进入刑事诉讼阶段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如需辩护,律师可依据《刑事诉讼法》为被告人提供辩护,主张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总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杭州的定罪量刑,会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判断,包括犯罪主体、主观故意、客观行为、社会危害性以及具体数额等因素。若需法律援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他们会根据案情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