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他可能关心以下几个核心点:
1. 犯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构成犯罪?
2. 量刑标准:根据吸收金额、人数等不同情况,法律是如何规定具体刑罚的?
3. 共同犯罪:如果有多人共同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何划分责任?
4. 民事赔偿:对于受害者,是否可以要求犯罪者进行民事赔偿?
5. 自首或立功:如果有自首或者立功的情节,对量刑有何影响?
以下是针对这些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犯罪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数额较大:个人吸收公众存款二十万元以上的;
2. 影响恶劣:单位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万元以上,或者吸收公众三十户以上的;
3. 其他严重情节。
三、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的责任应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违法所得来确定。《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是共同犯罪。”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四、民事赔偿:
受害人有权向犯罪者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本金并赔偿利息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自首或立功: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结:
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主要依据吸收金额、人数以及犯罪者的责任程度。同时,犯罪者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如有自首或立功表现,将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