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似乎是希望了解两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典型案例,并关注此类案件中的法律责任认定、犯罪构成要件、涉案金额、受害者权益保护以及预防与打击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会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详尽分析:
1. 案例一:假定某投资公司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通过网络平台、广告宣传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公司负责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案例二:另一家P2P网贷平台同样未经许可,以各种理财产品为名,面向广大投资者吸收资金,且在资金运用上存在违规行为。此案例中,除了适用《刑法》第176条外,还可能涉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4条:“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3. 关于法律责任,两案中相关责任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还需对受害者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 在受害者权益保护方面,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受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机关也将依法追缴违法所得,用于赔付受害人。
5. 预防与打击措施方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规明确了政府各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防控体系。一旦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应及时举报并配合执法部门查处。
综上所述,在这两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中,相关人员已触犯了我国刑法及相关金融法规,需依法受到严厉惩处。同时,对于受害人的权益保护以及非法集资行为的预防与打击工作,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多措并举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