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轻罪辩护的关键在于理解和把握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和程度,以及与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比较和评估。
1. 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发行债券或者销售其他有价证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这种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未经许可而发行或销售金融产品,且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大。
2. 犯罪行为的程度:在量刑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为两个档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 与相关法律规定比较: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发行债券或者销售其他有价证券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因此,如果辩护人能够证明犯罪行为的程度较轻,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小,或者犯罪行为持续时间较短等,那么可以从轻处罚。
4. 社会危害性:辩护人还需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如果犯罪行为没有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比如未导致资金链断裂,也没有引发金融风险等,那么也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情节。
5. 主观恶性:辩护人还需要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如果犯罪人是初次犯错,而且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改正,那么也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情节。
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轻罪辩护需要从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程度、与相关法律规定比较、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等多个方面进行考虑,以此为依据来争取最有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