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金融机构或个人未经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通过承诺高额回报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对于"存款人"的理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主体资格存款人通常是指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存入资金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中,存款人是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他们可能因为对投资回报的误解而受害。
2. 行为特征存款人并未直接实施非法吸收存款的行为,他们是通过与犯罪分子签订存款协议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他们通常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非法集资链条的一环。
3. 法律责任虽然存款人并非犯罪主体,但如果明知是非法集资仍参与,可能触犯了刑法中的“包庇、窝藏罪”等相关条款。但如果存款人确实不知情,他们仅构成民事上的不当得利,需要返还非法所得。
4. 法律依据- 《刑法》第176条:“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
- 同法第192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5. 救济途径如果存款人发现自己的存款属于非法吸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司法保护。同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途径追回损失。
总结:存款人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作为受害者,其主要关注的是如何保护自身财产安全,避免经济损失。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守相关金融法规,谨慎投资,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