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用户可能关注的是在定罪后,如何进行资金清退的问题,尤其是受害者如何挽回损失及这一过程中的法律依据与程序。下面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其刑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认定标准、情节轻重等进行了细化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追缴违法所得、没收财产等规定,为资金清退提供了程序上的法律支持。
### 2. **资金清退原则**
- 追缴为主,退赔为辅首先应由公安机关追缴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用于退赔给集资参与人。若追缴不足,再考虑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退赔。
### 3. **清退程序**
1.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时,会同步开展涉案资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工作。
2.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也会继续监督和推进资产处置工作。
3. 审判阶段法院在判决时,会明确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同时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作出处理决定。
4. 执行阶段判决生效后,由法院执行局负责执行退赔事宜,包括变卖查封财产、划拨银行存款等,确保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 4. **受害者权益保护**
- 集资参与人应主动向办案机关登记,提供投资合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于财产的后续清退。
- 通过集资参与人代表制度或集体诉讼等方式,增强受害者在清退过程中的声音和权益保障。
### 5. **特别注意事项**
- 清退工作复杂且周期长,需耐心等待司法程序的推进。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往往因资金被挥霍、转移或投资失败导致实际可清退金额远低于集资总额。
- 注意防范二次诈骗,不要轻信任何非官方渠道的信息或个人承诺的退款方案。
### 总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资金清退是一个涉及侦查、起诉、审判到执行多个环节的复杂过程,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受害者的权益保护依赖于及时有效的司法行动,以及集资参与人主动配合提供证据材料。尽管法律提供了追缴和退赔的途径,但实际操作中面临诸多挑战,包括资产追踪难、资金缺口大等,因此受害者应保持理性预期,密切关注官方通知并合法维护自身权益。